k8凯发官方权威AG|三国敢达|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
2024-11-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ღ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9ღღ✿★: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ღღ✿★,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ღღ✿★。公司应出席董事11名ღღ✿★,实际出席董事11名ღღ✿★,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名ღღ✿★。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召开ღღ✿★,公司监事ღ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ღღ✿★。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ღღ✿★、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ღღ✿★。
2024年1-9月ღ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6.20亿元ღღ✿★,同比增长(追溯调整后)12.83%ღ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3亿元ღღ✿★,同比增长(追溯调整后)80.46%ღ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ღღ✿★。
二ღღ✿★、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求ღღ✿★,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是在原《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增加日最高存款结余上限ღღ✿★,并将原协议第九条“协议生效与变更”第一款“本协议有效期1年”变更为“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ღღ✿★:2024-069)三国敢达ღ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ღღ✿★:2024-070)ღ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ღ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11ღღ✿★: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ღღ✿★,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ღღ✿★。公司应出席监事5名ღღ✿★,实际出席监事5名ღღ✿★,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k8凯发官方权威AGღღ✿★。会议由公司监事徐万旭先生主持召开ღღ✿★。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ღღ✿★、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ღღ✿★。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k8凯发官方权威AGღ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k8凯发官方权威AGღღ✿★。
公司董事会ღღ✿★、监事会及董事ღღ✿★、监事ღღ✿★、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ღღ✿★、准确ღღ✿★、完整ღღ✿★,不存在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ღღ✿★,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ღღ✿★。
公司负责人ღ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ღღ✿★、准确ღღ✿★、完整ღღ✿★。
(1)2023年度ღღ✿★,公司所属子公司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完成收购其参股子公司西安陕柴重工核应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应急”)3%股权ღღ✿★,具体详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西安陕柴重工核应急装备有限公司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ღღ✿★:2023-086)ღღ✿★,核应急自2023年12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ღღ✿★,该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ღ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ღღ✿★,公司对上年同期数追溯调整ღღ✿★。
(2)2024年3月ღღ✿★,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ღღ✿★,不再计入销售费用ღ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ღღ✿★,公司对上年同期数追溯调整ღღ✿★。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ღღ✿★,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ღღ✿★,应说明原因ღღ✿★。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ღ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ღღ✿★: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ღღ✿★:0元k8凯发官方权威AGღ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三国敢达ღღ✿★。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ღღ✿★。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ღღ✿★:由于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求ღღ✿★,本次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是在原《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的基础上增加日最高存款结余上限ღღ✿★,并将原协议第九条“协议生效与变更”第一款“本协议有效期1年”变更为“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ღღ✿★。此次协议有利于规范管理新增关联交易ღღ✿★,不会对财务状况ღღ✿★、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ღღ✿★,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ღ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ღღ✿★。
2024年10月30日ღღ✿★,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ღღ✿★。现就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公告如下ღღ✿★:
2023年12月6日ღღ✿★,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ღღ✿★,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ღღ✿★,为提高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ღღ✿★,下同)资金使用效率ღღ✿★、降低资金使用成本ღღ✿★,充分利用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专业服务优势ღღ✿★,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2024年金融服务协议ღღ✿★,继续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ღღ✿★、贷款ღღ✿★、委托贷款ღღ✿★、外汇等金融服务ღღ✿★。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ღღ✿★。
近期ღღ✿★,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ღღ✿★,拟调增与财务公司关于日最高存款结余上限ღღ✿★,由人民币26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350亿元ღღ✿★;并将原协议第九条“协议生效与变更”第一款“本协议有效期1年”变更为“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ღღ✿★。鉴于上述变动ღღ✿★,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就上述变动签订《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ღღ✿★。
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中国船舶集团控制ღ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ღღ✿★,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ღღ✿★。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ღღ✿★,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ღღ✿★。
业务范围ღღ✿★:吸收成员单位存款ღღ✿★;办理成员单位贷款ღღ✿★;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ღღ✿★;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ღღ✿★;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ღღ✿★、债券承销ღღ✿★、非融资性保函ღღ✿★、财务顾问ღღ✿★、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ღღ✿★;从事同业拆借ღღ✿★;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ღღ✿★;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ღღ✿★;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ღღ✿★;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ღ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ღღ✿★。
就此次新增关联交易调整事项ღღ✿★,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ღღ✿★,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ღღ✿★:
1.原协议第四条“交易限额”第一款“本协议有效期内ღღ✿★,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ღღ✿★。”变更为“本协议有效期内ღღ✿★,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ღღ✿★。”
2.原协议第九条“协议生效与变更”第一款“本协议有效期1年”变更为“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为规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ღღ✿★,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ღღ✿★、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安全性三国敢达ღღ✿★、流动性三国敢达ღღ✿★,公司通过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证件资料ღღ✿★、年度审计报告等ღღ✿★,对其经营资质ღღ✿★、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了评估ღღ✿★,出具了《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ღღ✿★,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ღღ✿★,2024上半年关键监管指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要求ღღ✿★。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件及缺陷ღღ✿★,未发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风险ღღ✿★。同时ღღ✿★,公司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ღღ✿★,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ღღ✿★。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ღღ✿★,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ღღ✿★,在原《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增加日最高存款结余上限ღღ✿★,并将原协议第九条“协议生效与变更”第一款“本协议有效期1年”变更为“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ღღ✿★。此次补充协议的签署ღღ✿★,有助于公司规范管理新增关联交易ღღ✿★,利用财务公司的专业服务优势ღღ✿★,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ღღ✿★、降低资金使用成本ღღ✿★。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ღღ✿★,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k8凯发官方权威AGღღ✿★,不会对财务状况ღღ✿★、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ღ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ღ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ღღ✿★。
(一)2024年10月30日ღღ✿★,公司独立董事在此次董事会前召开专门会议ღღ✿★,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ღღ✿★,并出具了独立意见ღღ✿★:
独立董事认为ღღ✿★:1ღღ✿★、由于公司业绩增长ღღ✿★,公司销售回款及预收合同货款大幅增加ღღ✿★,预计本年合并口径日关联最高存款额将超出《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约定额度上限ღღ✿★,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2024年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原《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调增了日最高存款结余上限ღღ✿★,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ღღ✿★,有利于规范管理关联交易ღღ✿★;
2ღღ✿★、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三国敢达ღღ✿★,关联董事回避表决ღღ✿★,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ღ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ღღ✿★,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ღღ✿★。
(二)2024年10月30日ღღ✿★,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k8凯发官方权威AGღღ✿★,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ღღ✿★,关联董事李勇ღღ✿★、姚祖辉ღღ✿★、高晓敏ღღ✿★、桂文彬ღღ✿★、付向昭回避ღღ✿★。
(三)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ღ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ღღ✿★。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ღღ✿★,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ღღ✿★,即9:15-9:25,9:30-11:30ღღ✿★,13:00-15:00ღღ✿★;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ღღ✿★。
涉及融资融券ღღ✿★、转融通业务ღღ✿★、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ღღ✿★,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ღღ✿★。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ღ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ღღ✿★:2024-069)ღღ✿★。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ღღ✿★,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ღღ✿★,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ღღ✿★:进行投票ღღ✿★。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ღღ✿★,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ღღ✿★。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三国敢达ღღ✿★。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ღღ✿★,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ღღ✿★。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ღღ✿★,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ღღ✿★。投票后ღღ✿★,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ღღ✿★。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ღღ✿★,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ღღ✿★,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ღღ✿★,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ღღ✿★。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ღღ✿★,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ღღ✿★。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ღღ✿★。
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ღღ✿★、传真ღღ✿★、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ღღ✿★,即ღღ✿★:拟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股东登记文件进行会议登记ღღ✿★,或采用传真ღღ✿★、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登记文件进行登记ღღ✿★。
现场登记时间ღღ✿★:2024年11月15日8:30-11:30ღღ✿★,14:00-17:00ღღ✿★;接待地址ღღ✿★: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ღღ✿★;联系电线)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ღღ✿★:2024年11月15日17:00之前将股东登记文件传线)邮件登记
采用邮件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ღღ✿★:2024年11月15日17:30之前(以发送时间为准)将股东登记文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ღღ✿★:ღღ✿★。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ღღ✿★:2024年11月15日17:3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股东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ღღ✿★: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ღღ✿★,邮编ღღ✿★:100044ღღ✿★。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ღღ✿★、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ღღ✿★;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ღღ✿★,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ღ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ღღ✿★、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ღღ✿★;
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ღღ✿★,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ღ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ღღ✿★;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ღღ✿★,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ღღ✿★,以传真ღღ✿★、邮件ღღ✿★、信函等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k8凯发官方权威AGღ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ღღ✿★,并代为行使表决权ღღ✿★。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ღღ✿★、“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ღღ✿★,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ღღ✿★,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ღღ✿★。凯发平台靠谱吗凯发娱发K8官网ღღ✿★,船舶重工ღღ✿★,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ღღ✿★。重工集团ღღ✿★,